[行业聚焦]:“双控”“限电”才恢复,因环保因素突袭,聚酯装置又迎来“停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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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双控”“限电”停产的企业还未完全恢复生产,近日因环保因素突袭,厦门聚酯装置又迎来“停产潮”
因环保治理要求,厦门一厂家两套供38万吨的聚酯装置临时停车,涉及产品涤纶长丝、涤纶短纤及切片,重启时间待定。
因环保因素,16日下午华东一厂年产24万吨的聚酯瓶片装置将停车检修,重启时间待定。
因环保因素,厦门翔鹭涤纶长丝装置16日临时停车,共涉及涤纶长丝产能14万吨/年。
不仅仅是华东地区,近期河南、安徽、河北、辽宁、山东、山西及四川等多区域先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要求企业减排、错峰生产或停减产。
唐山市、石家庄、邯郸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唐山市:根据气象预测,自11月16日起,唐山市受弱气压场控制,风力小、湿度大,扩散条件差,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程度,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1月15日18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石家庄: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我市定于2021年11月17日1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邯郸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1月16日14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亳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经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会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自2021年11月17日12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
沈阳市:启动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
为降低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1月15日1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11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山东: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济宁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济宁市自2021年11月16日0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调整为橙色,同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菏泽市:全市自2021年11月17日18: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晋中市:启动橙色预警及交通管制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根据《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象条件应对的通知》要求,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在市城区和榆次区绿色运输示范区实行交通管制。
阳泉市:严格落实停限产及错峰生产措施
严格落实《阳泉市2021-2022年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确定的120家停产和177家限产措施,市工信局加强对错峰生产工作的调度,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检查。
陕西:启动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
西安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于2021年11月16日1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从11月17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咸阳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1年11月17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11月17日18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咸阳市辖区全域范围。
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污染监管力度,确保100%覆盖。
四川:多城市启动橙色预警,鼓励错峰生产
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函,11月13日零时起,自贡、泸州、内江、乐山、宜宾5市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资阳市启动黄色预警。11月14日零时起,德阳、绵阳、南充、广安、达州、眉山6市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橙色预警状态下,各城市二氧化硫(SO₂)、氮氧化物(NOx)、PM等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
鼓励在重污染天气高发季节采取行业性错峰生产或者轮流生产的方式,对实施错峰生产或者轮流生产的企业,在评估预警期间污染物减排量时按1.2倍核算。
广东:塑化重镇杏坛镇错峰生产,开展攻坚80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近日,广东塑化重镇杏坛镇也在持续开展大气攻坚80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针对重点区域V0Cs重点管控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指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强化工业企业排放管控。
11月4日专项行动至今,杏坛合计检查各类涉V0Cs企业42家,拟立案查处1家,责令整改6家,强化治理3家。
唐山、沈阳、济宁、晋中、阳泉等均实行严格的交通管制,全面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
来源: 生态环境部、浙江贸促、化纤头条*免责声明: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态度。本文仅供参考,交流。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化易天下客服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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